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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称 亚硝酸盐
 亚硝酸盐在各食品类别(名称)中的限量要求
食品类别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腌渍蔬菜 ≤2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aNO2 详情
生乳 ≤0.4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aNO2 详情
乳粉 ≤2.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aNO2 详情
包装饮用水(矿泉水除外) ≤0.005mg/L 按GB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O2- 详情
矿泉水 ≤0.1mg/L 按GB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O2- 详情
婴儿配方食品 ≤2.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乳基产品。限量以NaNO2计。以粉状产品计。 详情
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≤2.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乳基产品。限量以NaNO2计。以粉状产品计。 详情
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≤2.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aNO2计。以粉状产品计。 详情
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≤2.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不适合于添加豆类的产品。限量以NaNO2计。 详情
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≤4.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不适合于添加豆类的产品。限量以NaNO2计。 详情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) ≤2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乳基产品(不含豆类成分)。限量以NaNO2计。以固态产品计 详情
辅食营养补充品 ≤2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乳基辅食营养补充品。限量以NaNO2计。 详情
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≤2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不添加豆类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。以NaNO2计。 详情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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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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