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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 亚硝酸盐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亚硝酸盐
食品类别中文名称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
限量要求 ≤2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17
生效日期 2017-09-17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仅适用于不添加豆类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。以NaNO2计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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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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