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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称 硝酸盐
 硝酸盐在各食品类别(名称)中的限量要求
食品类别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矿泉水 ≤45mg/L 按GB 8538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O3-计。 详情
婴儿配方食品 ≤1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aNO3计。以粉状产品计。 详情
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≤1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不适合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。限量以NaNO3计。以粉状产品计。 详情
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≤1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NaNO3计。以粉状产品计。 详情
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≤1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不适合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。限量以NaNO3计。 详情
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≤2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不适合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。限量以NaNO3计。 详情
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) ≤1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不适合于添加蔬菜和水果的产品。限量以NaNO3计。以固态产品计。 详情
辅食营养补充品 ≤1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不添加蔬菜和水果的辅食营养补充品。限量以NaNO3计。 详情
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≤100mg/kg 按GB 5009.33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不添加蔬菜和水果的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。限量以NaNO3计。 详情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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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-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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