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顶部
 当前位置:食品类别-其他水产调味品(例如蚝油、虾油等)
中文名称 其他水产调味品(例如蚝油、虾油等)
上级分类水产调味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类别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无机砷 水产调味品(鱼类调味品除外) ≤0.5mg/kg 按GB 5009.11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As计。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,当总砷水平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,不必测定无机砷;否则,需再测定无机砷。 详情
上级分类调味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类别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调味品(食用盐、香辛料类除外) ≤1.0mg/kg 按GB 5009.12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Pb计。 备注
3-氯-1,2-丙二醇 固态调味品 ≤1.0mg/kg 按GB 5009.191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固态调味品 备注
3-氯-1,2-丙二醇 液态调味品 ≤0.4mg/kg 按GB 5009.191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液态调味品 备注
总砷 调味品(水产调味品、藻类调味品和香辛料类除外) ≤0.5mg/kg 按GB 5009.11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限量以As计。 备注
上级分类食品赋予的污染物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食品类别中文名称 限量要求 检验方法 备注 详情
食品(饮料类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婴幼儿辅助食品除外) ≤250mg/kg 按GB 5009.16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 仅适用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。限量以Sn计。 详情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您正在使用手机浏览
GB 2762-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为了更好的体验,请切换到手机版。
手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