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顶部
 当前位置: 总砷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中的限量要求
污染物中文名称 总砷
食品类别中文名称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
限量要求 ≤0.5
单位 mg/kg
来源 GB 2762-2017
生效日期 2017-09-17
检验方法 按GB 5009.11 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备注 限量以As计。
技术支持:食品伙伴网
您正在使用手机浏览
GB 2762-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为了更好的体验,请切换到手机版。
手机版